文章來源:足球報
本賽季,足协將是年底中超曆史上首次進行跨年比賽。即便中超第二階段結束 ,合同隨後仍舊有兩項賽事要繼續進行 ,到期一是球员签补足協杯決賽,二是需续中超和中甲的附加賽 。
球員與俱樂部絕大多數合同是约或议以每年年末為到期日,由於比賽跨年進行 ,充协在這種情況下,足协中超俱樂部非常關心合同到期的年底球員能否繼續參賽 ,是合同否需要辦理什麽手續?很長一段時間,足協沒有給予明確的到期答複,但近日,球员签补足協最終給出了明確的需续規定。
足協通知表示 ,约或议工作合同在2021賽季結束之前到期的球員,如果俱樂部需要該球員繼續參賽 ,隻能有兩個辦法 ,其一,簽訂新的工作合同,即完成續約;其二,簽訂補充協議,即雙方同意該球員代表俱樂部完成2021賽季剩餘比賽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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