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體育總局在官網刊發了《關於中國足球振興刻不容緩的青少提案》,其中 ,年球在“關於加強足球運動員管理的员管建議”,國家體育總局提到:“中國足協已重新修訂《中國足球協會國家隊運動員管理辦法》,理问其中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提出了明確的禁止紀律要求 。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的纹身具體要求中,國家隊及U23國家隊運動員嚴禁有新的形象紋身,對已有紋身者勸誡其自行清除紋身,门槛如有特殊情況經隊伍同意後必須在訓練、专家中国比賽過程中對紋身進行遮擋;U20國家隊及以下各級國家隊,青少嚴禁征調有紋身的年球運動員 。
對此,员管微博大V,理问德國轉會市場網站中國區管理員朱藝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這個話題爭議了一天 ,白天比較忙 ,禁止沒來參與,收到不少征求我意見的 ,這會有時間 ,好好說下 。
事實上球員文身的話題,從2018年中國杯上國足不少球員用膠帶遮滿全身就已經引起大規模討論,大部分的反對意見集中於 :(1)菜是原罪論 :國足成績抓不上去 ,隻能在這種方麵下手,就像差學校天天管學生發型一樣;(2)個人權利論 :球員是否文身是自己的自由,因為文身不給征召國家隊,剝奪了球員的合法權利。(3)自設門檻論:文身和球技無關(例如梅西就有很多文身) ,因為有文身就限製球員 ,等於自斷一臂 。(4)行政幹涉論 :由體育總局插手國家隊管理 ,有行政幹涉足球之嫌。
我先說我的想法 :先從政策的溫和度角度說——至少從體育總局這個回複來看,已經相當寬鬆,在嚴格管理和可操作性中取了一個平衡,對於現球員影響不是很大。一是對於文身實施嚴格管理的隻是國青國少,這些球員還在成長階段 ,嚴格加強思想管理並不過分 ,理由下麵詳說。二是成年國腳不增加新文身很容易做到,實施起來也比較寬鬆,因為你總不能要求所有球員把自己身上各種文身登記造冊備案然後每次集訓脫光了檢查一下是不是多了吧 。以後操作上更多是在行為上進行限製 。三是明文規定或明確規定後,至少讓人有了提前量。中國杯那會是突然襲擊,沒有準備 。現在可以提前清除、提前準備臂套遮擋等。
下麵詳細說下關於國青國少球員的管理問題 :可能大家不覺得是問題,但就我從一些青訓教練的交談中就發現,中國青少年球員的管理問題其實很大——前段金元足球時期 ,青少年球員成長教育中遭遇了很大的挑戰,思想拜金、性格輕狂、生活糜爛,輕者泡吧、酗酒 ,重者嫖娼 、犯罪 。不少球員一拿到工資第一件事就是找隊友一起去酒吧嗨 ,喝的爛醉 ,再找個妹子共度春宵,把錢花個精光 。遇到參加比賽的時候,不珍惜比賽機會,而是把關注的重點放在“打這比賽有沒有錢”上。成長中的球員 ,他的關注重點一旦偏離足球本身,他就快完了。不知你是否也曾經因為中國球員“白斬雞”的身材而罵過他們 ?不知你是否也曾經因為看到中國球員被拍到喝酒喝可樂而義憤填膺 ?青少年時期管理和未來良好的運動員生活習慣,本就是一脈相承。
回到文身的話題 :C羅沒有文身,梅西一身文身——但他們都成為了世界上最好的球員 ,是否有文身並不影響他們兩個作為絕代雙驕統領世界足壇這麽多年 。文身是個性展示的一個方式,我看到不少人給出了嶽母刺字 、水滸傳裏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等各種例子 。文身自原始社會便有之 ,是一種藝術,也是一種文化 。
但在目前的中國 ,文身是否能否被社會大眾普遍接受 ?這才是目前爭議的重點。我認識一個朋友,他是開文身店的,自己就全身文身。我問了一下他的顧客特點 ,他說很大一部分是外國人或海歸,這種對國外文化接觸較多的人,對於文身接受程度是比較高的 ,也是他比較喜歡的顧客,這些顧客十分重視文身,大多都是把文身當作是一種信仰、一種寄托,這和我們看到的很多國外足球運動員的文身目的是一樣的。還有一些年輕人 ,單純的為了“趕時髦”來要求文身,文身內容也有點“奇葩”,朋友說他反而有些反感這樣的人。這麽看來,其實文身文化還是主要來源於國外,我們的運動員,其實大多數有過海外經曆,哪怕不是留洋踢球,也可能有海外訓練、培訓的經曆 ,再加上運動員本身就是特殊職業群體 ,大多個性張揚突出 ,對於文身的態度比較開放 ,並不奇怪 。但是,從整個社會角度來看 ,這畢竟是少數。
中國儒道佛的傳統文化,相對國外還是比較保守的。即便有我上麵提到的那些古代典故,但“身體發膚 ,受之父母”的原則還是更加深入人心,現階段擁有中國社會話語權的年齡群體仍然普遍敬畏這一文化傳統 。作為球迷,你會很少見到日本球員文身。除了日本黑道,你基本看不到普通日本人文身,那是因為他們的傳統文化、社會共識就決定了如果文身就會普遍被認為是黑社會,各處也會因此設置門檻 ,文身會自己帶來諸多不便。他們對於文身的接受程度比中國更低。因此,拋去“隻要是中國足球我就提出反對意見”和“隻要是體育總局我就提出反對意見”這些脫離“文身”本身話題的極端性主觀意見,僅從文身的接受程度考慮,恐怕能接受的在現階段還無法成為中國的社會主流 。這是文化與文化的衝突。
再說說文身是否幹涉了球員的自由 ?是否文身當然是個人的自由,文化衝突再強烈 、社會普遍再怎麽不接受 ,文身也不會成為一種法令禁止的罪名。但這不等於文身不會成為某種門檻 。足球運動員是社會關注度極高的職業,他們的形象有很大的傳播作用,因此事實上“禁止文身”是一種形象上的門檻。也就是說 ,事實上 ,體育總局本質目的並不是“不讓球員文身”,而是“不讓觀眾看到球員文身”。我國軍隊應征標準就規定,文身麵積多於一定標準就會被視為體檢不合格,不允許入伍參軍。都是代表國家 ,都是受關注度 、尤其是青少年關注度極高的群體 ,都對文身做出了限製性門檻,實際是一樣的。
禁止文身 ,是一種在球員成長階段的教育方式 。這種“禁止”的門檻,更像是一種“防止”。我是一個孩子的父親,他現在還小,我不能確定他以後成年後 ,會不會文身。我也不至於說出“你要是敢文身我就打斷你的腿”這樣的話,但就我本身家庭傳統來說 ,我對於文身的接受程度還沒有那麽開放 。所以我會在他的成長過程中就教育他、引導他遠離文身文化 ,防止他以後文身。同樣的,就我的家庭教育習慣來說,我也會教育他 、引導他不吸煙、不酗酒。但家庭教育不是他的一切,他作為一個人 ,會有自己的社交圈,會有自己的成長經曆,我並不能確保他未來一定不會學會吸煙、酗酒,也一樣不能確保他不會文身。煙民酒民在中國數以億計,不等於他們就都是“壞人” ,文身的人當然也不就等於是“壞人” ,這些都不是犯罪,都不是我需要絕對限製的東西,但我一定會在他還小的時候,防止他接觸 ,防止他模仿,姿態要有,教育要到位。就好比煙殼子上的那句“吸煙有害健康”一樣 。把國家層麵縮小到家庭教育層麵,再反推回去 ,是不是就更好理解了。
所以,結論是,中國國家隊的“禁止文身”的門檻 ,是現階段青少年球員教育培養 、國家隊形象管理的需要。這個政策的誕生本質就是文化的衝突,有社會爭議是正常的。在對現有文身國腳的執行方式溫和的前提下,我對此持支持態度。
此文純粹個人意見,一家之言,這個話題很有意思,歡迎討論,更歡迎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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