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足球報
特約記者齊焰報道種種跡象表明 ,江苏积金已將球隊名稱改為江蘇隊的工集蘇寧足球俱樂部未能通過中國足協的注冊,無緣新賽季中超聯賽已成定局 。权社距離上個月月底俱樂部宣布停止運營已近20天,存争包括隊長吳曦和國腳李昂在內的人离多名球員已經找到了新下家 ,他們新賽季仍有球可踢。职送
然而,外卖俱樂部員工的江苏积金日子就沒那麽好過了。如今中國足球的工集大環境下,教練組成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要想盡快實現再就業 ,权社難度不亞於球員 ,存争同樣被欠薪的人离他們,背負的职送壓力甚至更大 。
在訴求被蘇寧方麵拒絕的外卖情況下,目前已有8名員工找到了律師事務所 ,江苏积金向有關方麵申請勞動人事仲裁 。最新消息顯示 ,俱樂部對球員訴求中關於社保稽核的態度比較配合。
蘇寧接手江蘇足球之前,俱樂部的工作人員隻有十多人 。蘇寧時代,除了原先舜天俱樂部的大部分工作人員以外 ,蘇寧又陸續從集團的其他部門調了一些人進入俱樂部,最多的時候,俱樂部員工達到了七八十人 ,部門也增加了不少 。
去年球隊奪冠後,就有一些在舜天時代就在俱樂部任職的工作人員離職 。俱樂部停止運營後,告知內部工作人員要麽調崗要麽遣散,陸續也有工作人員辭職 ,其中有人曾在北京某高校拿到過博士學位,離職的工作人員中,甚至有心情鬱悶者選擇送外賣“體驗生活” 。
此前有接近蘇寧俱樂部的所謂媒體人發布消息,稱俱樂部目前“積極推進解決問題 ,球員工資將分批得到補償,原則上先解決工資較低的球員和俱樂部員工 。已有數十名員工領到收入 ,後續問題得到了妥善的解決。”據了解,領到補償的這部分俱樂部員工,基本都是後來調去俱樂部的,他們在蘇寧的工作時間大多都在五年之內 ,原本的工資級別就不算高。另據報道,這部分員工在離職時,俱樂部方麵還附加了這些員工不得追究的條款,否則不給辦理離職手續 。
在俱樂部工作人員中,其中有一些直接服務於球隊 ,有時被非正式地稱為“球隊工作人員” ,如教練 、隊醫以及翻譯等。據悉 ,此前離職的一些俱樂部工作人員並非被欠薪 ,但球隊工作人員和球員一樣 ,自從去年9月以後,就再也沒有拿到工資和獎金。不過,在2020賽季工資獎金確認表上 ,他們還是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俱樂部一旦破產了,你們一分錢也拿不到。”這是此前蘇寧俱樂部高層為了讓球隊人員在工資獎金確認表上簽字 ,給出的說辭。經過權衡 ,為了保住球隊,讓俱樂部能過中國足協的注冊關,包括中方教練 、隊醫以及翻譯在內的球隊的中方工作人員 ,還是簽了名,他們的想法是,隻要俱樂部和球隊在,未來就還有希望 ,欠薪的問題也就有可能解決。
簽字以後 ,球隊人員都拿到了俱樂部的一紙“補充協議”,球員方麵寫的是在欠薪分兩次發放 ,而工作人員則是一次性轉賬。值得一提的是,不知出於何種原因 ,蘇寧俱樂部給球隊工作人員的“白條”上 ,寫的是欠薪部分“於2020年7月1日之前付清”,這個時間節點早已過去。
春節過後 ,球隊一直沒有集結,球員們自發尋找地方訓練,俱樂部停止運營後,部分球隊工作人員仍擔任著球員陪練的角色 。然而,蘇寧俱樂部陸續解決了工作年限短的內部員工的補償問題,但對於球隊的工作人員 ,卻一直沒有說法。
停止運營一周後,有球隊工作人員聯名上書俱樂部高層,希望能在3月8日之前就欠薪、獎金和離職補償等事宜進行當麵溝通,但沒有得到回複,直到8日晚 ,在工作人員的一再催促下才回應 ,讓工作人員不要集中去 ,從9日開始 ,俱樂部和集團人事部門的相關人員會出麵和這些工作人員分批麵談 。
交流中 ,球隊的工作人員提出了幾點訴求 ,首先是工齡補償金 ,即原來在舜天俱樂部的工齡也應該算在補償金範圍內,因為舜天俱樂部是全資整體轉讓給了蘇寧;其次,補發2020年球隊未發的獎金 、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合同前的工資 ,此外 ,補齊此前五險一金末按照實際收入繳納的部分 。
去年聯賽第二階段以及足協杯賽事,球隊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都沒有發放 ,此前俱樂部打了“白條” ,獎金部分 ,這次給出的回複,則是要等集團有錢了再發 。對於工齡補償金以及公積金和社保方麵 ,雙方也沒有達成一致。同時 ,在負責溝通的蘇寧人事方麵看來,“球隊的工作人員”和球員們一樣,和俱樂部簽訂的都是“勞務合同” ,有別於“俱樂部工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讓工作人員去中國足協“告狀” 。
在溝通未果的情況下 ,球隊的工作人員們找了南京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在3月11日通過快遞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給單位,以俱樂部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代理律師還指導這些員工向南京市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兩個部門的內部稽核機構 ,提交了勞動合同、工資銀行流水等主要材料,依法投訴 。
據代理律師介紹,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這種糾紛究竟是屬於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還是各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兩個仲裁委的案件受理範圍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屬於體育法授權,後者屬於勞動法授權。江蘇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是經過工商部門依法注冊的企業 ,與一般用人單位並無二致 。企業聘用的各種崗位的工作人員 ,無論翻譯、隊醫、領隊 、人事 、財務 、司機還是保潔等,這些人員與俱樂部之間是普通勞動關係,無論他們與俱樂部訂立合同的名稱為勞動合同,還是工作合同,均不影響其實質上的勞動關係。
因此,這些人員與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工資 、獎金、經濟補償 、賠償 、社會保險等等爭議,均屬普通勞動爭議,中國足協仲裁委無權管轄。發生爭議 ,當事者可以向俱樂部注冊地或合同履行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不服仲裁結果 ,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所謂從業人員訂立的是工作合同,爭議屬於足協仲裁委管轄,顯然是對體育法、足協章程 、足協仲裁委工作規則並未全麵把握、準確理會,且缺乏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等法律關於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概念的基本認知。”代理律師表示。
據悉 ,蘇寧一開始用N+1進行談判,後來改為N+3,這一賠償包含了所有的數目(欠薪 、獎金、經濟補償等等)。其中的N是以蘇寧集團入駐後員工的就職時間長短,換句話說最長也就是5年的工齡。這對於不少已經在隊伍裏頭工作了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的老員工是無法接受的 。“江蘇隊這個單位是一直不變的 ,變化的隻是股東和隊名 。”律師表示。
3月15日,律師團隊代理員工方赴南京市玄武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俱樂部拖欠的2021年前3個月工資 、2020年拖欠的獎金 、經濟補償和二倍工資提起仲裁 ,本次集體爭議勞動者各項訴求涉案總金額3,053 ,122元,其中經濟補償是最大的一筆,總額超過200萬元 。
目前,8名員工中的第一批訴江蘇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已經啟動仲裁程序,他們先期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投訴事項 ,兩機構已經受理。在社會保險這塊,員工們的主要訴求最後集中在社保基數較低,要求俱樂部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的工資總額依法繳納 ,對於繳費基數不足期間 ,請求進行稽核並補足基數。
3月16日晚,蘇寧的相關對接人已經和律師建立了溝通渠道 ,這兩天在進行內部匯報流程,隨後再和球隊工作人員協商 ,最終立案與否,要視雙方的協商結果而定 。由於球隊工作人員的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相比差額很大,在補足基數以及承擔的滯納金等方麵,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最新消息 ,據球隊工作人員稱,南京市社保稽核機關已經反饋給他們初步信息 ,該機構正在統計員工工資總額以便開展稽核 ,俱樂部對此社保稽核態度比較配合 。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足壇曾有過類似的判決案例 。據律師表示,北京北體大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與肖其明勞動爭議([2019]京0101民初13854號)就由勞動仲裁委和人民法院管轄,肖其明提交了工作合同 、社保繳費記錄等等證據證實其勞動關係,俱樂部以非勞動關係抗辯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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