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12日 ,年限據公眾號“長三角法苑”報道 ,存争江蘇俱樂部員工已經委托律師,议江员工對於俱樂部應支付的苏俱補償進行維權。
“長三角法苑”報道如下
2021年2月28日 ,乐部律师江蘇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更名前為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聘请下簡稱俱樂部)發布公告稱,维权停止所屬各球隊的补偿運營。自此,年限員工開始人心惶惶 。存争一些多年前從舜天足球俱樂部就一路伴隨而來的议江员工老員工 ,明白了他們沒做錯什麽,苏俱但即使取得了最好的乐部律师成績,大廈將傾,聘请螻蟻不存。
截止到3月11日 ,該俱樂部員工(非球員、教練員)的1 、2月份工資,上年度的獎金,依然未付 。這中間還有一個本來即便再窮的公司也要支付勞動報酬的時間節點 :春節 。
常理上,如果不是財務出現問題,該俱樂部應當和所有企業一樣,絕不至於春節都不發上年度的獎金。其實,恰恰在春節前不久的元月29日 ,該俱樂部就已經要求員工簽署格式《和解協議》,協議第一條就要求員工同意“在2021年7月1日前將2020年應發未發費用(即雙方工作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和獎金)分批次發放完畢”。草草了了的《和解協議》甚至連違約金條款的時間都將2021年錯寫成了2020年 。
3月9日上午,這些員工來到俱樂部 ,和俱樂部人事楊碩先生以及蘇寧集團方麵派來的一位女人事,進行當麵溝通。
關於經濟補償 ,俱樂部人事說,原來方案隻是補償N+1,這已包含全部條件,至於工資還是後來爭取的。也就是說 ,原先補償標準是5年(備注:蘇寧接手足球俱樂部的年限為5年)再加1年,現在是5+3 ,也就是說把2021年1、2兩個月工資也爭取來了。現場的集團人事也肯定了俱樂部人事的說法。至於補償年限,她稱 ,這些員工在蘇寧接手前,也就是“在舜天的(年限),我們這邊沒有資料,我們查不實“ 。現場員工立即就接話“我們可以給你(備注 :指資料)”。於是這些老員工 ,現場你一言我一語給兩位人事進行俱樂部曆史普及 。
為了搞清楚俱樂部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年限是否要包含此前舜天時代的年限 ,本文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提供如下背景信息:
也就是說 ,2015年12月22日,原江蘇國信舜天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更名為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2021年1月20日,該公司再次更名為江蘇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這些員工從舜天旗下被轉移至蘇寧旗下 ,單位僅僅是換了名稱,他們也並未獲得過經濟補償 。至此,兩位人事提及的方案中隻對蘇寧接手後年限進行補償,卻不負責此前舜天的工作年限恐難行通。
3月10日上午 ,談無可談的員工們來到了南京市石頭城公園邊上的一家律所 ,接洽專業律師,訂立委托代理合同 ,開啟法律維權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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